2020年,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聚焦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法防控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全面提升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完成“十三五”规划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为新时代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推动全系统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见实效,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在全区司法行政机关落地落实。
(二)强化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组书记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4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会议对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进行专题分析,查摆原因,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剖析,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3条,立行立改。
(三)抓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自身素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领导干部外出和工作时间以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养成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精神追求,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侵蚀,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两学一做”制度。结合“两学一做”,通过微信递学、政务微信群等方式开展学习,加强警示教育,学习先进典型事迹,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全年举办了4次廉政建设活动和4期党员培训班,合唱廉政歌曲《廉政颂》,党组书记讲党课2次。
二、依法防控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
一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控疫情、法治通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法治公园及各镇LED显示屏、流动宣传车、大型宣传挂图、20000份案例资料、扩散超500个微信群、朋友圈超1000个动态等多种宣传方式开展宣传。二是开展复工复产法治宣传教育,加大企业复工复产法治保障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手段,及时宣传报道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组织律师到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及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活动,帮助企业及时排查、防范相关法律风险,为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三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新冠疫情防控排查、宣传、防范工作,截至2020年底,全区社区矫正对象没有人感染“新型冠状肺炎”。
三、积极配合推进我区“五大行动”工作
一是积极部署对禾云旧监狱土地涉及争议进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宣传,并结合实际对争议土地确权的受理、调查、调解、调处进行指导。二是积极参与强镇赋权改革工作,到禾云镇等地深入开展实地调研,广泛收集各部门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意见和建议,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三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区联调共治中心建立“多元解纷工作站”和“远程法律服务工作站”两个维稳工作示范点,形成上下联动、一站式多元化解工作格局,推动了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向村(社区)纵深发展,提升镇、村(社区)矛盾预防化解民间纠纷的能力。
四、深化全面依法治区实践,提升法治清远建设现代化水平
一是开展依法治区述职工作,由禾云镇、山塘镇、城综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就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了述职。二是抓好整改,对全市2019年度法治清远建设考评存在的五个方面15个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督查督察,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三是深入推进城乡平安村(居)建设和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全区209条村(社区)已成功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共204条,成功创建率达97.61%,我区2家企业获得2019年度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1家企业成功申报2020年度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我区第四小学获评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殊荣。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对7个区直单位的普法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对全区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起到了引领、示范、推动作用。五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积极应用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以信息化手段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三项制度”。
五、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全面提升法治文化水平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内容,推动全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二是持续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围绕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禁毒、创文、打击治理网络电信新型违法犯罪、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防自杀、打击非法集资、安全生产、法治化营商环境、国家安全等重点工作,全年共举办52场专场法治宣传活动,受教育人数近100000人次。三是通过朋友圈定向定投、普法讲师团授课、普法人员上门送“法”、编演舞台情景小剧《小典在身边》、举办“民法典与我同行·2020年清新区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竞赛”、向全区中学生赠书民法典宣传书籍3.5万册等活动,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四是通过开展法律咨询、举办普法讲座、集中普法宣传等活动,提升我区企业法治化水平,共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六、落实“枫桥经验”精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做好疫情期间的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劳动争议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全年共计调解矛盾纠纷1101件,调解成功1087件,成功率 98.7 %,较好地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二是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在全区8个司法所完成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及在清泉湾风景区设立个人调解室的配置。
七、加强对公证、律师的管理,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一是通过专项检查、日常执法检查、年度考核及“双随机、一公开”的各种方式,加强对公证、律师的管理。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42名律师进驻全区209个村(社区),提供法律咨询2673次,法治宣传(讲座)852次/场,提供法律专业意见15件,修改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145份,为全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八、加强对社矫对象的管控,扎实推进安置帮教工作,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预防重新犯罪
一是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教育、管理。对社区矫正对象人员实施“五个一”教育模式管控措施,分阶段突出六个方面主题教育;开展“驻在式补短板”专项督查工作,有针对性的加强了十五类66项工作的检查、督促、落实工作。推进县级社区矫正执行场所及矫正基地的规范化建设,打造社区矫正“清新模式”;建设“阳光之家”矫正及安置基地,为矫正对象及刑释人员提供临时救助、临时就业的基地。二是加强刑释、解矫人员的无缝衔接工作,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客观可能性。
九、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一是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范围,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和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做到应援尽援,全年共办理法援案件511件,普惠更多困难群众。二是筑牢法律援助网络,推动法律援助向基层延伸、向部门拓展,在全区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7个,打通维权“最后一公里”。三是为重点群体提供针对性法援服务,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法援宣传活动,举办“法治脱贫 助残扶弱 送法送医下乡”宣传活动。
十、积极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切实维护我区经济社会的稳定
全力配合区法院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截至2020年底,共办理刑事辩护案件及民事案件共计495件,为群众提供法律意见共计769人次。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协助区政府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积极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十一、全面发挥公证机构职能作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规范办证程序,严把一切证件审批出证关,对于虚假不真实的、证据不充分的公证案件坚决拒绝办理,全年共办结各类公证859件,没有出现一件假证错证。进一步做好民生领域公证服务、巩固深化便民服务措施,统一精简证明材料清单、缩短办证周期、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 实行透明办证、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提供通畅便捷、高效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
十二、认真履行法制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审核和法律审查工作。审查并印发区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8件,审理出具法律意见331份,对5份由区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证的管理,严把“准入关”,依法依规核发行政执法证。三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坚决纠正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2020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25宗,22宗均已结案。四是认真做好山林、土地确权及出庭应诉工作,有效化解农村基层矛盾。共办结行政确权案件8宗,在规范我区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行政裁决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受到司法部、省司法局和市司法局的一致肯定。
十三、扎实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工作有效开展
充分发挥我局法治宣传阵地优势,通过整合法治宣传资源,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据统计,全年开展一般宣传活动43场次(含社区服刑人员扫黑除恶专题宣传活动),设置固定宣传栏240个,设置横额标语33条,共派发宣传单张14300份,利用两微一端等新闻媒体宣传180次。
2021年工作设想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谋划新目标,开拓新征程,推动我区司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
(二)继续抓好党建工作,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积极开展“正风”行动。加强司法行政队伍自身建设。
(三)积极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全面贯彻市委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与我区“五大行动”方案,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四)做好两个考评工作,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持续开展“三项制度”、“两平台”工作。
(五)加快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积极发挥依法治区办的“一统筹四统一”作用。按照上级要求,依法推进行政执法权力公布下放启动程序,通过举办培训班、执法证资格考试等手段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加强综合执法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大执法监督,推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基层治理体系。
(六)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起草调研。继续做好依法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继续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把疫情防控工作贯穿始终。开展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法治文化节活动和“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继续做好民法典、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禁毒、创文、打击治理网络电信新型违法犯罪、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防自杀、打击非法集资、安全生产、法治化营商环境、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宣传工作。
(七)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劳动争议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设,及时研究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继续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培训,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的能力。
(八)继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建设,依托区联调共治中心建立“多元解纷工作站”和“远程法律服务工作站”,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实现法律服务城乡均等化。
(九)加强对律师所和律师、公证处和公证员执业的监督指导,补齐短板,进一步提高我区律师所、公证处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探索便民、惠民服务新模式,继续为我区重点经济项目提供优质公证法律服务。
(十)继续加强社矫对象的“五个一”教育模式的学习教育活动,预防社矫对象和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狠抓干警队伍身份意识教育、执法规范教育、廉政教育,强化服务意识。
(十一)抓好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审核工作,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切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做好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纠纷解决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十二)创建“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做到“应援尽援”。继续贯彻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及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
(十三)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做好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平安建设有关工作。
(十四)继续加强档案管理工作。